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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号 日期:2017-08-25 16:32:59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之以恒落实“四个着力”,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丰富和拓展普通高中校园文化,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为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1.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活动方案

2.参赛选手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日


附件1:

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

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将诗词大会活动与中华传统文化类课程、社团活动、特色高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省普通高中师生学习诗词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领悟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洗礼,提高核心素养,培养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帮助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形成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

三、竞赛内容

我省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以及符合高中生认知、理解和掌握的中华优秀古典诗词及毛泽东诗词。

四、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省基础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辽宁教育出版社、辽宁电视台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基础教研培训中心,统筹协调竞赛实施。

成立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命题委员会,由高中教师、校长、教研员、高校古诗词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的命题工作。

(二)赛制及时间安排

    首届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10月底前,各市进行初赛、复赛,11月份进行决赛,初赛、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赛由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各市组织统一评卷,选拔参加复赛队伍。

复赛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校为单位采用现场竞技形式开展竞赛(可参考决赛流程进行),每市选派2支队伍参加决赛,每队5人。

    决赛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分为集体诵读、必答、抢答、冠军争夺赛四个环节。比赛题型分为对句、填字、判断、背诵、选择、看画猜诗题、飞花令等形式,参赛队伍采用积分制累计成绩。

五、奖项设置

1.初赛、复赛奖项:初赛、复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由各市根据参赛学生人数、成绩确定各奖项数量,并颁发荣誉证书;

2.决赛奖项:决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为1、2、3个;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名额分别为1、2、3、15个;优秀指导教师奖5个;优秀组织奖5个。

六、活动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举办“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的重要意义,要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并将活动的开展与学校教育教学、社团活动、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调动广大师生学习诗词的积极性、主动性。

    2.各地要处理好活动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既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又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做好活动的各项预案,积极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各地充分调动宣传部门、文化研究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力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抓住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事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4.各地按照活动规则积极参赛,注重比赛的竞技性与观赏性。参赛选手全程脱稿,仪表得体、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表情达意,鼓励参赛形式创新,可以使用音乐、道具、服装等辅助手段。10月31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报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处。

    七、联系人及方式

杨爽 辽宁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处  024-26901205 

电子邮箱:lnsxqg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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