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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情况介绍

【字号 日期:2016-04-11 16:28:34

         日前,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以下简称《专项督导办法》),决定从2016年起至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专项督导办法》

  出台《专项督导办法》,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落后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既是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史上中央财政投资最大的单项工程,也是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兜底工程,涉及范围之广、工程量之大、组织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中央决策部署能否见到实效,关键在于地方是否贯彻执行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研究制定《专项督导办法》,这是强化对政府落实重大教育政策情况督导检查的重要措施,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体现,对于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这是有效解决“全面改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抓手。按照各地规划,全国有77%的县纳入“全面改薄”实施范围,覆盖学校达到21.8万所,2014年至2018年规划新建、改扩建校舍约2.2亿平方米,购置教育仪器设备约1066亿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已完成5166万平方米的校舍建设,以及282亿元的教育仪器设备,分别占规划数的25%和27%,取得了初步进展。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情况复杂,用3-5年时间完成“全面改薄”工作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地方政府推进力度不够、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缓慢等问题,影响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为此,依据《专项督导办法》,按年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可以有效督促各地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把“全面改薄”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确保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这是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国务院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我国教育督导机制,实现了教育改革的重大创新,对推动教育政策落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出台《专项督导办法》,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导,全面、客观评价地方政府落实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的工作情况,是进一步健全“督政”工作体系,完善教育督导的重要举措。同时,《专项督导办法》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公开发布督导报告等制度安排,坚持督导过程公开和结果公示,将进一步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重大民生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社会监督。

  第四,这是各地实践经验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全面改薄”实施一年多来,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实践经验。比如,山东把“全面改薄”工作作为对各市县一把手政绩考核内容;安徽将“全面改薄”工作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开展经常性督查;重庆加强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同资金分配挂钩;甘肃通过网络系统监测、第三方评估、实证监管,“三位一体”全方位实施监管,等等。出台《专项督导办法》,把各地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让专项督导“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将提高专项督导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专项督导办法》的出台过程

  (一)研究梳理。2014年下半年以来,认真分析了中西部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借鉴义务教育普及过程中西部攻坚的宝贵经验,梳理各地在建立“全面改薄”工作评价、激励和问责机制方面的经验做法,同时系统研究国外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做法,并赴韩国、日本实地考察,对《专项督导办法》总体思路和框架进行了研究和设计。

  (二)研讨论证。2015年初,根据“全面改薄”工作总体要求,在明确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底线标准、完成分省规划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专项督导办法》初稿。2015年3月以来,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对《专项督导办法》初稿进行论证,并在甘肃、宁夏等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专项督导办法》进行实地测试。根据研讨论证和实地测试结果,几易其稿,对《专项督导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专项督导办法》修订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有关司局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前后共收到意见建议近400条,吸收采纳部分意见,形成了《专项督导办法》送审稿。2015年7月和8月,《专项督导办法》分别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又根据会议意见,商有关部门对文稿做了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专项督导办法》。

  三、《专项督导办法》的主要内容

  《专项督导办法》共5章19条,对督导内容、督导程序和督导结果的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解决督什么和怎么督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目的和原则。开展专项督导的目的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督促《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专项督导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确保督导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政策措施取得预期效果。

  (二)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主要有4个方面。第一,督进展成效。重点是各地是否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底前是否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是否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第二,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第三,督保障体系。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第四,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县、逐校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三)专项督导的程序和方式。明确了地方自评、实地督导、发布报告、整改落实等专项督导程序,以及责任督学日常监督、中央通过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动态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部门层层督导、重点抽查、双随机抽查等督导方式。

  (四)专项督导结果的运用。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是建立工作激励与问责机制,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

  (五)组织实施和适用范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开展全国性专项督导、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适用《专项督导办法》的范围是纳入“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的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东部困难省份。有关省份要依据本办法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

  四、《专项督导办法》的突出特点

  《专项督导办法》结合了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督导评估理论和经验,借鉴了国际上教育督导先进做法,在不少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

  (一)全面总结中国教育督导实践经验。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出台多个专项督导办法,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导,有力地推动重大教育政策项目实施,特别是“两基”督导检查验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专项督导办法》的制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说,《专项督导办法》总结、继承了国内教育督导实践经验,有着丰富的实践基础。

  (二)充分吸纳教育督导国际前沿理论与实践。《专项督导办法》综合了国际先进教育督导评估理念。注重过程性与发展性督导评估相结合,既关注地方政府组织保障、制度完善、财政投入等情况,又主张通过督导评估调动地方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评促改,切实推动工作进展和工作改进。同时关注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群体的需求和满意度。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项目评估。除官方督导评估外,《专项督导办法》规定“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首次在教育督导部门“督政”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这是一个创新,也是国际和国家项目评估的趋势。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以长期研究为基础,从全面、客观、中立的立场出发,独立开展项目评估,发布评估报告,将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专项督导办法》在原则中专设“公开透明”一条,在督导内容中单设“公开公示”一款,反复强调全方位、无死角地向社会公开公示项目预算安排、工程建设进度、集中采购等关键环节,要求建立中央、省、市、县、校五级互联互通的公开公示信息平台,确保专项督导结果真实、有效。

  (五)运用大数据加强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测。《专项督导办法》明确中央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掌握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专项督导针对性,探索“互联网+”教育督导新路径。

  五、2016年工作考虑

  《专项督导办法》是中央深改领导小组通过的第四份有关教育的重要文件,也是第一份关于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督导工作、对“全面改薄”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全面改薄”工作尽快见效,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贯彻落实《专项督导办法》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制定细则。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中央和省级专项督导体系。三是建立系统。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掌握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四是实地督导。组织中央、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四级联动,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各地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五是启动问责。根据专项督导情况,向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项目进展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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