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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字号 日期:2017-12-29 16:23:23

  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在沈阳建筑大学的15个一级学科中,有13个学科参评,参评比例为86.67%。评估结果相较于第三轮学科评估,参评学科的学科排名稳中有升,排名百分位大幅提高,学科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评估结果显示: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博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14位,百分位为10.45%,进入全国15%行列;建筑学博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11位,百分位为20.37%,进入全国25%行列;城乡规划学博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11位,百分位为21.57%,进入全国25%行列;机械工程博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38位,百分位为20.11%,进入全国25%行列;风景园林学博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B-,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17位,百分位为30.36%,进入全国35%行列;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硕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C+,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96位,百分位为40.34%,进入全国50%行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C-,学科排名全国并列第105位,百分位为61.05%,进入全国70%行列。

  在辽宁省高校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排名并列第一,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排名第二,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省内排名并列第三,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省内排名并列第五。

  沈阳建筑大学被公布学科的全国排名或百分位均较第三轮学科评估有较大的提升,其中土木工程排名上升17位,百分位提高34%;机械工程排名上升17位,百分位提高33%;风景园林学排名上升2位,百分位提高19%;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百分位提高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百分位提高23%;材料科学与工程百分位提高8%。五个博士一级授权学科百分位排名均进入前35%。

  第四轮学科评估自2016年4月启动,历时1年。评估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此次评估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此次学科评估结果不再以排名的形式出现,而是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将继续以学科评估为切入点,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认真总结评估经验,系统分析评估结果,为学科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进一步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提升学科内涵建设水平,争取更大的成绩。

  (沈阳建筑大学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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