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对通过人员有疑义,请在2017年12月7日17:00前,通过信函向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社会事业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邮编:110032。
辽宁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017年11月30日